•     在线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学风建设 > 学风建设

弘扬科学道德 规范学术评价

添加时间:2010-12-14 08:19:0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河北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 孙汉文
(2010年12月8日)

        今天,学术委员会召开了关于申报教育部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推选会。借此机会,我就科学道德和学术评价问题 讲几点看法。
        一、关于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学术是兴校之本,学术也是学者立身之本。根据《章程》的规定,校学术委员会的宗旨就在于倡导科学精神,推动学术进步。河北大学经过89年办学实践积淀下来的“实事求是、笃学诚行”的校训,“博学、求真、唯恒、创新”的校风,就是科学精神的真实写照,是推动我校学术进步的精神力量。
        科学道德应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建设。一是构建和完善学术体制;二是构建和完善道德体系;三是学术行为主体履行道德规范。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它涉及学术制度、学术管理、学术评审、学风建设等高层次的规范和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
        科学共同体把追求真理、造福人类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致力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了科学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怀。这不仅为科学赢得了社会声誉,而且也促进了科学自身的进步。在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和社会化的今天,更应该严格恪守与忠实奉行这种科学的价值观。以科学道德与科学伦理等丰富的先进文化来不断升华我们的精神境界。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格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才能健康发展。在长期的科学实践中,科学所拥有的博大精深的文化和制度传统,形成了科学的自我净化机制和道德准则,形成了科学的学术价值观。但是,当前的学术价值观的错位和学术道德的失范,严重地制约着学术的健康发展。存在着学术功利主义价值观和学术理性主义价值观的对立与冲突,为学术而学术和为生活而学术的价值冲突,求真务实与追求名利的价值冲突等。价值观冲突的失衡,导致个人价值观的扭曲变形,通过科学不端行为获取声望、职称、职位、学位等方面的问题日趋严重。
        学术腐败是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侵蚀和腐蚀,是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没有遵守理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行为。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源既有外部原因,但主要原因在学者本身,在于少数学者的学术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位置,从而引发了形形色色的学术不道德行为。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就必须对学术价值观错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治。学术腐败问题首先是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提高广大高校师生的学术道德水平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一个学术不端行为可能给学校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建设,保证科学的学术信誉,维护科学的社会声誉,扼制学术腐败,倡导“春风大雅能容物和秋水文章不染尘”,是校学术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关于规范学术批评与学术评价
        1.学术批评
        繁荣学术需要学术批评。校学术委员会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学术自由,规范学术批评与学术评价,不断推动学术进步。但是,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风气的缺失,已经对中国学术界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校学术委员会将竭力倡导学术批评。一个高校的校园内,如果仅有对学术成果的表扬与自我表扬,而缺乏学术批评,这样的学术氛围不利于学术进步。但也要防止对学术自由的扭曲和滥用。
        校学术委员会大力倡导学术批评,认真规范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术争鸣。学术批评坚持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批评要力求客观、严谨,被批评者对待批评要有宽容之心。只有批评和被批评双方都表现出诚恳和理智来,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才能逐步形成。我们要共同营造和谐、自由、宽松、公正的生态学术环境。
        2.学术评价
        科研成果是学术研究人员辛勤劳动的成果。他们都希望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评价是对科研人员所创造的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可靠性、科学性及其价值的评定,是对科研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仲裁。学术评价制度和制度化的学术评价具有导向作用、激励作用、约束作用, 它对学术研究的引导、激励和规范,学术成果的科学评价以及学术批评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我认为,学术中有政治,政治中也有学术,但学术不能政治化,学术管理也不能行政化。校学术委员会承担多项涉及学术方面的审议、评议、评价、评定职责,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近几年,校学术委员会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已取得明显的学术管理成效。学术评价的实践,我们感到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学术评价不能没有指标,抽取出一些共性中的可以量化的成分,是进行比较所必需的。第二,学术评价不能唯指标,任何指标都有一定的片面性,不能把它作为唯一的标准去追求。第三,在实践、研究的过程中,这些指标应不断地科学化,使它们尽可能地反映一个教师、一个研究室、一个实验室、一个学科、一个学院乃至全校的整体学术水平,以及对学校和国家的贡献和它的学术声誉。第四,学术评价要坚决排除学术评价中的非学术因素,特别是人际关系因素、长官意志因素。
        3.学术打假
        我认为,不能将学术打假的内涵狭隘地等同于工商部门的打假功能上。属于学术道德范畴的问题,应该升华到真正学理的高度。另外,媒介化的学术打假固然有助于阻止学术造假行为的扩大与蔓延,但这种非制度性的监督制约机制则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学术打假容易简单化和表面化,也有可能绝对化和扩大化。出于某种意图的匿名打假以至于常将对科研中某些不规范行为的批评指向对个人道德的谴责,加之多使用媒介化的夸张语言,已掺杂个人恩怨。关于学术批评和学术打假,我一直持有的态度是:不反对媒介化的学术打假,主张制度化的学术批评;不反对匿名的学术批评,不赞成匿名的网上学术批评;反对那些不尊重客观事实和不负责任的学术指责和谩骂,更反对不是本着向科学负责的精神,而是出于个人恩怨和某种目的,在网上进行随心所欲、不负责任地玩弄有损于学校整体形象和师生根本利益的网上炒作;主张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开展署有实名的有理有据的学术批评;提倡向学术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的学术打假。九个月来,网上的舆论已经严重影响了河北大学的形象,炒作者是要负责任的。
        校学术委员会肩负有评价、审议有争议科研成果的职责。对实名举报的学术方面的问题,学术委员会本着向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双方负责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认真进行审核处理。
        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说明校学术委员会对被提出异议的科研成果之审核情况。11月17日,王洪瑞就其国家基金项目和博士学位论文问题向学术委员会提出审核的书面申请。学术委员会依据《河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按照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召开了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的主任会议。会议认为,校内任何学者都有权以正当的方式对自己被质疑的学术成果提请评价和审议,维护校园学术和谐是学术委员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学术委员会成立了以两名副主任为组长由8人组成的审核组。会议要求要本着效率服从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实施审核工作。学术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审核组关于审核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核。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的审核意见。11月22日,召开了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了审核组关于审核情况的汇报和主任会议的初步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复核和讨论,形成了关于王洪瑞国家基金项目和博士论文的审核意见。有关的会议纪要,秘书处已按惯例呈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身份,已将审核意见连同会议纪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复核审定。
        这次审核,证明了申请人不存在抄袭问题,排除了对申请人科研成果的质疑,还给王洪瑞以学术的清白。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次审核也反映出我校学术委员会在履行相关职责方面还有需要提高和完善之处。学术委员会作为我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负有评定、审议有争议的科研成果的责任。如果我们当时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及时介入,及早作出公正的审核意见,就可能避免网上的大肆炒作,避免给学校声誉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今后,学术委员会在此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
        三、关于学术腐败的理性研究
        近年来,学术界对学术腐败多有研究,在相当的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有关学术腐败的界定仍然众说纷纭,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权威的说法,致使人们在对学术腐败问题的认识上仍然比较模糊,在打击和处理有关学术腐败问题是不够得力。
        要客观地评价学术的地位与作用,就需要把学术、科学、技术联系起来思考和观察。学术与科学、技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科学是揭示自然、社会及思维运动本质及其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是发现规律,它回答的是“是什么”;技术是发明,是科学的延伸和发展,它回答的是“怎么做”。科学和技术形成了大科学的主体。学术则是尚未得到人们确认,需要进一步经过实践检验的东西。学术是先导,是科学技术产生和发展的先决条件经过实践检验,确认是正确的,就进入科学的体系。学术是探求真理,它回答的是“为什么”。
        广义的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了谋取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学术腐败可分三个层次:个人行为的学术行为腐败,集团行为的学术权力腐败,学术原则腐败。学术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其手段多种多样。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低水平重复。抄袭剽窃是一种极为常见的学术腐败现象。有的采用“组装法”,找来相关主题的论著后,就剪刀加浆糊,东拼西凑,组装成自己的新成果;有的则是文章内容原封不动,文章标题稍作修改,文章作者则换上自己的大名;也有“洋为中用”的,将国外的研究成果,翻译过来,以自己的名义出版、发表。
        狭义的学术腐败是指在学术活动领域中,拥有学术权力的人为谋取个人私利或集团利益滥用权力而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的行为。例如学术腐败中的“学霸”现象。拥有学术权力个人和集体在学术活动中以权谋私、以权取威,推行霸权主义,唯我独尊,利用手中权力打击异己、拉帮结派。
        校学术委员会决定开展有关高校学术腐败问题的课题研究。揭示学术的内涵、本质特征与基本属性;论证学术在高校中的地位与作用;研讨学术腐败的定义、类型和层次;探讨学术腐败的根源;探索如何改革和完善学术体制与学术管理机制;研究如何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和教授治学机制,创新生态学术环境,如何强化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规范学术管理;探索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四、认真学习,齐心合力,提升学术评价和学术审议水平
        自2007年换届以来,本届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规范有效地开展了有关评价、审议和推荐工作,在学术委员会内部共同营造出和谐、自由、宽松、公正的生态学术环境。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与学术批评中的权威作用。
        所谓“学术权威”,一般是指在学术上有重要创造性贡献并且获得学术承认的学者,特别是指在学术领域里做出了获得普遍认可的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的学者。“学术权威”意味着“学术威望”和“学术权力”。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强调“学术威望”,绝不能以权力取威,一定要以诚信取威。对委员来说,就要以身作则,坚持高尚的学术人格,严谨的治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和正确的权力意识,来提升学术诚信和学术权威性。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审议、决策时,以尊重学术价值为基点,忠实的代表学术发展的方向,本着对决策对象负责的态度,通过令人信服的威信、影响、声誉,实施学术权力,正确引导和规范学术评价和学术批评,真正发挥学术上的权威作用。
        我觉得我们学校学科众多,学科间的学术研究途径,路线,方式,方法乃至学术规范的模式和要求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也就自然的在观察和认识问题中产生误解和歧义,甚至妄加评论造成伤害,殊不知“隔行如隔山”!所以如何推动学校学科间的相互了解,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是非常重要的,达到能够互相促进,共同进步,创建学术和谐,人际和谐的校园环境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当今仍需强调的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来自不同的学科,但是每位委员不应是本学科利益的代言人,而是学校学术公正管理的代表者,应强化全局意识。需要指出的是,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威性,并不意味着每位委员在各个领域都是学术权威。我们应当正视这种学术或缺性。因此,每位委员除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研究水平外,还应基于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学习研究,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评价和审议能力,应当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学术或缺性,集思广益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学术评议的权威性。
        学术委员会计划组织考察理科、工科、文科、医学实验室建设情况,举办有关基础理论的创新研究、可持续的系统工程研究,服务社会发展的应用研究以及学术成长之路等系列学术报告会。
        就我校的实际情况看,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属于一种开创性的工作。如何积极稳妥地行使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是摆在大家面前的重要课题。希望大家积极出谋划策,齐心合力共同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推动我校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