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业经学校和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于5月4日正式发布实施。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规范,坚决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提高我校学术道德水平。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术道德是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规范,是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证,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学术道德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与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学术道德也是社会道德的重要方面,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
二、认真做好《规范》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规范》,帮助广大师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将规范要求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为,全面提高师生学术道德素养。
三、认真落实《规范》的各项具体要求。《规范》是教师开展学术研究的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要强调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坚决杜绝《规范》中明文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根据《规范》要求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范》、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展规划办公室)。我处将对各单位《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