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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术委员会专题学习贯彻《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添加时间:2015-07-16 08:52:4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建立健全不良学风预防惩治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学术氛围,学校研究出台了《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5〕13号)。根据校长办公会要求,2015年7月15日,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图书馆大接待室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俊祥主持,在校的委员参加了会议。
       王俊祥主任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位委员要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加强自律;二是各位委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和教学实际,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要进一步加强本办法的宣讲活动,树立良好的学术风尚。
       《河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包括总则、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和附则等五部分内容。全体委员首先共同学习了本办法的全部内容,然后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讨论。大家踊跃发言,积极讨论,各抒己见,一致认为本办法将会对学校的学风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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